笑看"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"
其中寫有:
詞目 烏西
音讀 oo-se
釋義 賄賂、行賄。源自日語。例:伊定定共人烏西。I tiānn-tiānn kā lang oo-se. (他常常向人行賄。)
近義詞 楔後手
(http://twblg.dict.edu.tw/holodict_new/index.html)
另外
網路上也有人寫做是"烏紗"並解說之
(http://blog.sina.com.tw/sofia/article.php?entryid=617775)
若照字面上來看
"烏西/ 烏紗" 及賄賂、行賄根本毫無關係
另外
教育部講"烏西"一詞源自日語...但
我少查一下
日語兮 "賄賂" 呼做:
1. 賄賂(わいろ): 賄賂 黙認(もくにん):默認 愈著(ゆちゃく):相互勾結,串通一气 隠蔽(いんぺい):掩說A
2. 賄賂(ワイロ)
3. 江戶時代の一般的慣習としては、上役に賄賂(まいない)を赠ることは至极當然の事であった。
(http://dict.youdao.com/search?le=jap&q=%E8%B4%BF%E8%B5%82&keyfrom=dict.index)
根本與"烏西"毫無關連
也許是我日語沒好
尚待高人指正
如果
"烏西/ 烏紗" 並非賄賂、行賄之正確漢字
若 "o se" 又該如何書寫耶??
經過多年兮紀錄
我有隻例真深兮感受
就是河洛話並非是官方及其御用學者所想兮...只是一般兮方言而已
不但如此
河洛語文兮遣字用詞 行文成章皆與古時漢語(至少可查對至宋國官語)一脈相傳 前後輝映
也並非一般世俗粗疏鄙劣之用法
即使考究在現代台灣所用之言辭
也足以證明我之所言不假 絕非膨風
總合以上所言
我兮結論就是... "o se" 兮正確漢字寫法為:
於説/ 於說[o7 <<俗>>se/ se2]-給予關說, 引申為行賄私贈, 打通關係.
由此可見
想買請託他人圍事
可以力相迫 也能以利相送 或者動之以情
將以上行為巧喻為"於説/ 於說"也
我是永吉 我是河洛郎 我是台灣郎
如果
連隻項小大事[dai6 dzi3]攏需要用"於説/ 於說[o7 <<俗>>se/ se2]"來完成
可見伊[<俗>hit4]咧環境已經完全失去健全兮制度
於是
未來該[<俗>ai2]注定發生各種不幸兮結果
修正: 20210412(Mon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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